贵州旅游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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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谢邀!说说个人看法与众友交流 一,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此话题说易,行难。 今天,我们生活在一个矛盾的世界,人与人,人与事,人与利益集困到行政管理部门总有打交道,有来往的可能。 有了侵权,就要维权,这是人之常态,也是法治社会赋予公民的权利。 二,从侵权行为说来,①,有民事侵权,②,有刑事侵权。③,有行政侵权。这只是从宏观而说。 民事侵权细分多了,如财产被占,名誉被损,合同违约,债权清偿等等。 刑事侵权,如人身被故意伤害,诈骗,强奸,杀人等等(这类侵权一般属较重行为,且达到刑法定罪,处罚的要件)。 行政侵权,如,公民无法定义务,有关部门,依职权对公民施行的具体管理行为。比如,某公民无违法,犯罪事实,公安等专政机关错拘,错捕,进而检察,法院错批(捕),错判等等。 三,做为公民,守法,知法,懂法。明白,知悉什么可做,什么当止。平时,学习一些基本,常用的法律常识,包括程序法,实体法。 由上,公民一旦遇上了上述三类侵权情形,勿急,勿燥,找律师,法律工作者咨询,了解。 做到自己不违法,不犯法。同时,面对任何方面的侵权行为,一是善与说不,二是敢与较真,计较。
您好,1. 确认产品的完好性:在开始录制之前,检查产品是否完好无损,并且确认所有配件是否齐全。
2. 记录开箱全过程:在录制视频时,应该全程记录开箱过程,包括从包装盒中取出商品、拆解包装、检查商品、测试商品等过程。
3. 强调商品的缺陷:如果发现商品有任何缺陷,如破损、损坏、缺失等,应该在视频中强调并记录下来。
4. 保留有关文件:在录制完开箱视频之后,应该保留商品的包装盒、保修卡、发票等所有有关文件,以备日后维权之需。
5. 发布视频并留下证据:在视频发布之前,应该将视频保存下来,并留下相关证据,如视频发布时间、观看人数、评论等,以便在维权时使用。
6. 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维权:如果发现商品存在问题,应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维权,如联系卖家、申请退换货等。同时,可以使用已经录制的开箱视频作为证据,保护自己的权益。
在应聘求职过程中,很多不法企业充分利用求职者急于找工作的迫切心情而缺乏应有的防范意识,设置了各式各样的就业陷阱,给社会和就业人员带来了具大的危害和人生权益的伤害, 求职“陷阱”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应聘职位与实际不符,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与实际表述的不相符 具体现象:有单位在刊登招聘广告时在具体职位及岗位职责描述时含混不清,对用人要求的 标准不明确,没有严格的界限。还有的则直接把其它公司的招聘内容照搬过来,换成自己公司的名称,应聘者在录取后才发现实际工作内容与招聘岗位并不一致。 解决办法: 1)在这种情况下,沟通是主要的,一定要了解清楚对方的想法和意图,是否是因为公司一时的不得以或其它苦衷,然后决定去留。 2)对自己的职业目标明确的情况下,告诉自己这个岗位是否适合自己,自己是为什么而要获取这份工作,是为生存、还是职业需要发展。但是,向阳生涯职业咨询专家的指出,如果一个企业连岗位都不能具体的描述,其发展前景,可想而知。 3)向企业阐明自己的观点和想法,如果确是公司刻意隐瞒欺骗,那就通过交涉来解决,尽量减少自己的损失,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面试时收取费用 具体现象:用人单位变相收取各种费用,如报名费、培训费等等,其实是一些企业变相敛财的手段和方法。 解决办法: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报名费或保证金。招聘面试是一种双向选择的机会,无论是求职者还是招聘单位,并没有为对方提供任何具体的服务,所以根本不应涉及费用,如有单位向求职者收取抵押金、风险金、报名费等,很可能是想骗取求职者口袋里的金钱,此时,一定要拒绝交纳。可以想像,这样的公司连考虑也不用考虑的,还是多花点时间来寻找更合适的吧。
3、薪酬模糊,浮动幅度大或不按时发放 具体现象:企业在新员工录用后,对于待遇,不给予明确的答复,含糊不清、在签定用工合同的时候,也不说明具体待遇。 解决方法: 1)在企业录用前,就必须要和对方明确自己的工作岗位及具体待遇,具体为:试用期工资、相关补贴,正式录用后的待遇、保险与福利(具体保险与福利,如失业、医疗保险、公积金等)、相关补贴。了解清楚后,问明以何种方式说明,同时,是否在合同中加以备注,这点很重要,因为,可以最低的降低风险。 2)正式入职后,一定要把薪酬待遇谈清楚,并在相关合同中注明,同时,可以向同单位的人员了解,否则入职以后你就被动了。 3)一旦发现企业不履行其工资、保险与福利可以向有关劳动执法部门举报,及时解决,以免更大的损失。
4、试用期无甚过失被解雇 具体现象:一些行业企业如酒店、中介公司等为了降低企业管理成本(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利用试用期的低工资,正式录用后的高工资来引诱求职者,在试用期快结束的时候,以无端的理由解雇用工者。《劳动法》明确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也就是说,没有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就根本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试用期。 解决方法: 1)求职者在应聘前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全面的了解进入这个行业的特点,特别是完全依靠劳动力成本、技术比较低的企业,在进入这样的企业前,最好能和改企业的员工进行了解,多方面的打听。 2)签定用工合同,明确了解企业用人制度和岗位制度,特别是相关的劳动法规。 3)在工作的时候与员工多交流,建立很好的员工基础,以便在被无故解雇的时候,有员工在劳动执法不妙调查的时候,能给予支持取证。 4)椐理力争,无理的总是胆怯的,必要的时候和及时想有关部门举报,只有这样,才能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出境旅游时,保护自己的方法包括:提前了解目的地的安全情况和文化习俗,遵守当地法律;购买旅行保险以应对意外情况;保管好护照和贵重物品,避免携带大量现金;避免独自行动,尽量结伴而行;注意个人安全,避免夜间独自外出;避免在陌生人面前透露个人信息;保持警惕,注意周围环境,避免成为盗窃目标;遵循食品安全原则,避免食物中毒;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避免感染疾病。
保护隐私安全和权益的方法包括:
1.保持个人信息的机密性,不随意泄露;
2.定期更新密码,使用强密码和多因素身份验证;
3.谨慎使用社交媒体,限制个人信息的公开程度;
4.定期检查和更新隐私设置;
5.仔细阅读和理解隐私政策;
6.使用可靠的安全软件和防火墙;
7.避免点击可疑链接和下载未知来源的文件;
8.定期备份重要数据;
9.保护个人设备和网络的安全;
10.了解个人权益和隐私保护法律,及时维权。
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①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
②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我国宪法将审判权赋予各级人民法院。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被侵害的权利,赔偿造成的损失,惩罚侵权者,讨回公道。 希望对楼主有帮助
我国《企业破产法》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该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又将破产清偿顺序作了明确规定,即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是普通破产债权。
同时,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破产企业职工的权益,在《破产法》第132条中还规定:破产人在本法公布之日前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依照本法第113条的规定清偿后不足以清偿的部分,以本法第109条规定的特定财产优先于对该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受偿。同时,企业在破产时还应当提交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企业破产法》规定,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总之,保障企业职工利益的条款贯穿整个《企业破产法》,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劳动力的权益保护程度。
为什么维权?因为法律赋予的权益受到了破坏或者没有被公正对待。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因为他所代表的某一种社会机制运行不畅、或无法运行、或没有运行。这不是个别现象,这是普遍问题。
不仅农民工维权难,能买得起奔驰的有钱的女硕士维权也难。如果不是碰巧赶上了这个网络、自媒体特别发达的时代,即使她是坐在奔驰车上据理力争,她可能会被无理取闹、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社会治安等行为被依法处理。
对于明朝,《万历十五年》中说:因之我们的政事,注重体制的安定,而不计较对一人一事的绝对公允。牺牲少数人,正是维持大局的办法。
假如不是科技网络,有多少人会认真对待一个普通人的声音,有能有多少人关注安全帽是不是合格?
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如果利益受损,合法运用网络手段维权,值得选择。
愿我们每个人不再因维权跳楼、断指、自出证明、自杀、自残······
千万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应聘过程及入职后,为了保护自己的就业权益,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1. 了解公司的背景和口碑:在应聘前,了解公司的背景、业务、口碑等信息,避免进入不良企业。
2. 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签订不公平的合同。
3. 保留相关证据:在应聘和工作过程中,保留相关证据,如面试通知、工作邮件、工资单等,以备不时之需。
4. 维护自己的隐私:在应聘和工作过程中,注意保护自己的隐私,如不随意透露个人信息、不随意签署保密协议等。
5. 及时沟通和反馈:在工作中,如果遇到问题或不公正待遇,及时与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沟通和反馈,寻求解决方案。
总之,保护自己的就业权益需要应聘者和员工自身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也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和谐的就业环境。
一、劳动者入职时,单位要求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件、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时,劳动者可以依法予以拒绝。
二、签了“三方协议”,入职后仍需与单位。
三、劳动者在面对“试用期”要求时,应了解关于试用期内劳动者权益的法律规定。
四、劳动者入职后可要求用人单位在用工起三十日内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包括医疗、工伤、养老、失业及生育保险。
五、劳动者在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劳动合同条款。